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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與臺灣研討會提出38項「永續海洋行動呼籲」

中央社/ 2016.09.06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906 17:08:36)第四屆「海洋與臺灣研討會」9月4日落幕,與會人士通過「2016永續海洋行動呼籲(Call for Actions on Sustainable Ocean)」,提出38項政策方向與具體行動建議提送總統府與行政院,期待行政院相關部會能釐訂明確政策願景,落實這些行動計畫。

 

由黃煌雄前監察委員、邱文彥教授、黃向文教授策劃,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與臺灣研究基金會共同主辦的「第四屆海洋與臺灣研討會」3-4日兩天在臺北舉行,共有200多位來自環保署、內政部、海巡署、農委會、交通部和基隆市政府等多個政府部門,中研院、臺大、中山、高海等10多個大專院校,以及荒野保護協會、海龍王愛地球協會等十數個民間團體與產業界代表齊聚一堂,探討臺灣當前海洋面臨的危機與海洋事務發展的困境,並為為臺灣海洋正面臨的新挑戰提出建言。

 

會議中,美國、日本、韓國等頂尖海洋專家分享其研究心得,包括:(一)全球均須審慎面臨氣候變遷,尤其是海洋酸化對於珊瑚礁乃至養殖、漁業的衝擊;(二)研究發現,海洋微塑膠廢棄物已達天文數字,且無所不在,甚至快與鮪魚漁獲量等量之時,減塑已刻不容緩;(三)政府積極發展藍色經濟同時,更需充分考慮天然災害(如颱風、海嘯、暴潮)對於海洋產業,乃至離岸風電可能的衝擊;(四)應改進管理制度,善用行政人力資源,推動永續漁業,這些議題都值得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與研究,以因應全球趨勢。

 

國內產官學者各界則針對「藍色經濟」、「海洋教科文發展」、「海洋保育」及「海岸管理」等多項重要議題發表報告,分享研究心得,10多位來自關心海洋的非政府組織和熱衷海洋研究的年輕人,也藉由「NGO與青年論壇」,在大會分享其多年來推廣海洋教育及研究的心路歷程。

 

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所長黃向文表示,海洋事務錯綜複雜,國內進展十分緩慢。由第一屆「海洋與臺灣研討會」於2002年舉辦至今,近15年來,臺灣雖在法律制定方面有所進展,公民參與度也顯著提高,但不可諱言,許多跨領域的困境仍陳年未解。例如,海岸地區尚未真正解嚴,海洋資源基礎科學的調查與評估嚴重不足,沿近海漁業管理遠遠落後於遠洋漁業管理、新的離岸風電發展多頭馬車。雖然「海洋委員會」組織四法立法通過,其施行日期卻遭行政院廢止,使海洋主管機關之設立懸而未定;後續政策與做法亦不清楚,使關心海洋的人士憂心與失望。

 

「2016永續海洋行動呼籲(Call for Actions on Sustainable Ocean)」,總計38項建議的政策方向與具體行動,要述如下:(一)加強國際化與合作,配合南進政策,成立「海洋文化國際和平公園」;就「氣候變遷與海洋酸化」、「塑膠廢棄物抑制」、「海洋能源及離岸風電發展」、「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海洋保護區網絡建構」以及「促進永續漁業合作」等六大海洋重要議題,進行國際研究合作;(二)加強海洋基礎研究,包括建立「全國海岸藍碳地圖」、「完善台灣海洋研究、實習及訓練船隊」、設置「台灣海洋研究與教育基金」、建立「長期海洋生態監測與研究資料庫」,以及資訊公開制度;(三)擬定海洋管理相關計畫,例如「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中長期計畫」、「國家海洋重點產業中長程發展計畫」、設置「海洋廢棄物專案辦公室」、「北方三島等海洋保護區網絡」、擬定「遠洋與沿近海漁業永續管理四年計畫」,並制定具體評量指標等;(四)海洋治理法規方面,儘速制定「海域管理法」、「水域清潔法」、「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確訂與公布海洋專責機構之進程,從而積極引導海洋永續發展。

 

而對於近日發展紛紛擾擾的海上風電,也建議配合海域管理法之制定,採區塊整體開發原則,由行政院風電整合平台,針對生態保育、環境保護、船舶航行、漁業共榮,以及海洋永續發展等議題,充分徵詢民眾與團體意見,並取得一致性處理原則,以降低衝突。此外,未來鼓勵在外海風場結合海洋生態復育、觀光休閒漁業及水下樂園等創新構想,創造海洋新國土。

訊息來源:國立台灣海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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