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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動保檢舉獎金再加碼 鼓勵民眾蒐證檢舉

大成報/ 2016.09.05 00:00
(台北訊)今年8月12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發布訂定「臺北市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案件獎金發放要點」,自今(5)日開始實施,針對民眾蒐證檢舉違反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3條及第26條,販賣、出租、出借及陳列獸鋏,或是地主未將土地內獸鋏排除、拆除或銷毀此2類行為,可處罰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依據新發布獎金發放要點將可領取罰鍰實收金額的30%獎金,最低6千元,最高3萬元,如果是同業或職員檢舉還可再領取20%額外獎金2萬,也就是合計最高可領5萬元。

另外,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如非法販犬業者、宰殺或販售犬貓屠體、虐待動物、棄養動物及販賣違法寵物食品等14項特定類型案件,除依農委會發布之「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核發50%檢舉獎金外,臺北市在罰緩實收確定後,將再加碼提供10%獎金,等於民眾最高可拿到罰鍰60%的檢舉獎金,但同一檢舉民眾每人每年依該要點及農委會發布「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可領取獎金之總額,累計以20萬元為上限。

檢舉非法經營犬隻繁殖、買賣或寄養獎金5萬元 罰緩實收再加碼1萬元

北市動保處表示,近年來動物保護意識提升,民眾勇於通報檢舉案件,但多因不願主動提供違法者姓名、地址,或錯誤認為檢舉案件蒐證工作需由政府人員執行,而與檢舉獎金擦身而過,農委會前於 104 年 7 月 21 日發布「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近期獎金額度更調至50%以上,動保處更針對動物保護檢查員出入之私領域難以稽查或取締部分,鼓勵社會大眾共同監督與蒐證檢,於「臺北市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案件獎金發放要點」實施後,將有16項違反動保法規之案件,在裁處的罰緩實收確定,加碼提供10%獎金,藉以獎勵民眾協助提供檢舉事證意願與辛勞。

獎金計算方式舉例:

1.蒐證檢舉臺北市非法經營犬隻繁殖場、買賣或寄養者,經動保處裁處罰緩10萬元時,檢舉民眾即可領取5萬元的檢舉獎金,市府收到罰款後,還可依「臺北市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案件獎金發放要點」再領1萬元,檢舉獎金總額合計6萬元。

2.蒐證檢舉飼主棄養犬隻案件,飼主如遭動保處裁罰最高額15萬元罰鍰,檢舉民眾即可領取7萬5,000元的檢舉獎金,市府收到罰款後,還可依「臺北市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案件獎金發放要點」再領1萬5,000元,檢舉獎金總額可達9萬元。

3.蒐證檢舉虐待動物重傷案件,施虐者遭動保處裁罰7萬5,000元,檢舉民眾即可領取3萬7,500元的檢舉獎金,市府收到罰款後,還可依「臺北市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案件獎金發放要點」額外再加發7,500元,檢舉獎金總額可達4萬5,000元。

動保案件檢舉利器 臺北市動物福利APP 

北市動保處強調,民眾持有違法事證時,除可第一時間通報市民熱線1999或動物保護專線(02-87913064~5)檢舉提供資料外,也可透過動物保護案件通報智慧型APP-「臺北市動物福利APP」,檢舉民眾只要完成1.登錄檢舉人資料2.填入檢舉內容(違法事實之時間、地點、情節)及被檢舉人資料(姓名、地址或電話)3.上傳舉證照片、錄音或錄影,三項步驟,即可幫助案件稽查,還有機會獲得檢舉獎金,動保處呼籲民眾踴躍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案件,讓動物免於遭受騷擾與虐待,共同打造臺北市動物友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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