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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的困境與挑戰

網路地產王/ 2016.09.05 00:00

崑山科大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系陳淑美教授

面對現行房屋稅調整引發暴衝徵稅的爭議,崑山科大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系陳淑美教授表示,近幾年房屋稅調整的目的是地方政府為了增加稅收。房屋稅的本質是間接稅、財產稅,地方政府需要稅收以支應公共建設,但是財政制度必須考量人民合理的負擔,避免妨礙經濟發展。房屋稅稽徵方便,但是會轉嫁,較缺中立性,因此調整必須謹慎,更不應該與打房混為一談。

過去房屋稅的問題在於標準單價價偏低,課不到相應的稅,刻意壓低每年折舊率,又輔以提高地段率,增加稅額,導致土地部分與地價稅重複課稅,整個課稅現值計算方式的參數扭曲而不合理。

30年沒有調整的標準單價當然可以衡量物價上漲情形、市價作一些調整,但是調整的適用範圍不宜追溯舊屋、不能造成自住、自用、自營業務者不合理的負擔,不能違反法律的信賴原則和法律的安定性,必須謹慎審慎做政策評估,並謙卑的溝通,經過民意機關審議。避免民眾的稅負呈現倍數的增加,民眾措手不及,無法做出稅務支出規劃,更甚者造成轉嫁、扭曲都更推動,逼迫原居地居民因為住不起而被迫離開。

目前房屋稅改革,參考美國的財產稅制,有許多做法值得借鏡:

1.地方財政必須收支ㄧ併考量,以合理支出規劃決定稅額,稅率。地方財政不佳,需要節流,中央必須考量地方發展的差異給予窮縣市一些產業發展與特別預算的補助,人民的生活品質不因居住地的發展差異有過大的差距。

2.課稅現值的評估、房地分離課稅需修法,路途尚遠,現行房地分離估價須尊重估價專業,做專案研究。民眾對課稅現值的估價有申訴機制。

3.仿效美國做法,自用住宅給予一定免稅額,輕稅原則確立,課稅現值不是市價,是房屋的使用價值,可能只是市價的一定比例。

4.對於弱勢者有特別的免除或優惠。

目前的景氣低迷,經濟成長率下滑,稅的負擔卻增加,造成自住自用民眾的痛苦,不易獲得支持,稅改需要考量大環境的狀況。再者,未來可能地價稅還會因為公告地價每三年調整一次而逐步攀高,不僅影響地價稅負擔增加、地上權租金提高,連私有供公眾通行的既成巷道也要受影像。內政部管公告現值、公告地價,財政部只要求地方政府做財政努力,地方政府一股腦想增稅,缺乏跨部會的整合協調機制,稅基提高,稅率必須適度下降,避免影像國民經濟發展才是中立健全的稅制。

文章分類:房產法規,稅務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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