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再任大法官違憲? 許宗力:逾越憲法文義

中央廣播電台/歐陽夢萍 2016.09.01 00:00
蔡英文總統提名前大法官許宗力為司法院長,被質疑違反憲法增修條文有關不得連任的規定。對此,許宗力1日親自說明,表示憲法規定的是不得連任,不應超越文義,擴張解釋為也不能再任。許宗力表示,如果一定要禁止再任,他建議修憲明文規定,並修法設定年齡上限。

蔡英文總統提名前大法官許宗力為司法院院長,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明定「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引發違憲爭議。

對此,許宗力在1日上午於總統府舉行的公布提名記者會中表示,根據修憲實錄修憲國代的發言,該條文規範目的似乎是為避免出現現任大法官為求繼續獲提名,而刻意迎合總統意志做解釋,以致傷害大法官的獨立性。他認為,條文禁止的連任應有兩種情形,一種是指大法官於一任任滿後,繼續任下一個任期;第二種是指大法官於一任任期屆滿前的一段時間便先辭職,等到原任期快屆滿時,總統再次提名該名已辭職大法官回鍋,重新起算8年。

許宗力指出,他的情況與這兩種情形不同,既然憲法規定的是不得連任,怎能超越文義,強解釋成也包括禁止再任,一生只能任職一次?許宗力:『(原音)法律解釋是始於文義,忠於文義、從文義開始、在文義結束,不能夠逾越文義可能理解的範圍,如果把不能夠連任擴張解釋為也包括不能夠再任,這是逾越法律解釋的界線。』

至於要間隔多久才能再任,才能避免影響獨立審判的風險?許宗力認為考量總統任期及當初修憲時預想提名大法官的間隔,應該設為至少4年,而他既不是連任、間隔也已超過4年,所以沒有違憲的疑慮,他也因此決定接受總統的提名。

許宗力表示,如果一定要禁止再任,他建議修憲,明文禁止連任與再任,並修法規定年齡上限。

至於是否支持先釋憲再由立法院行使這項人事同意權?許宗力表示,他確信沒有違憲,但如果立法院要申請釋憲,也是非常好的解決方式,他會尊重立院的決定。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