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表示,去年11月有4名台灣人因涉嫌持有26公斤冰毒,遭到印尼地方法院判處死刑,駐印尼代表處已於第一時間掌握情況,外交部並已責成駐處關心國人情形。由於本案尚未定讞,外交部僅能從旁關心並提供適當司法協助。
外交部表示,另有3名台灣人因涉嫌販毒於印尼被判處死刑定讞,駐印尼代表處之前已提供建議律師名單,是否進行後續法律程序提出非常上訴,則需由當事人及家屬自行決定。
外交部表示,要藉此機會再次呼籲,持有、販賣、製造及使用毒品在東南亞地區國家均屬重罪,請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赴海外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