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表示,對旺旺友聯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旺旺友聯有違反保險法的六大情況,包含辦理火險、團體傷害險等業務,未依規定費率核算保費,即涉及殺價競爭行為,這項重處300萬元。
另外,重大違規行為還有未依規定辦理防制洗錢作業,官員說明,通常都是壽險業比較會有未落實洗錢防制的情況,可能的態樣為大量投保壽險後解約或變更收益人,旺旺友聯因未落實洗錢防制等多項違反內稽內控規定,核處120萬元。
此外,旺旺友聯辦理代步車理賠作業,未依理賠單據逕行賠付,遭處60萬元。
保險局表示,對旺旺友聯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旺旺友聯有違反保險法的六大情況,包含辦理火險、團體傷害險等業務,未依規定費率核算保費,即涉及殺價競爭行為,這項重處300萬元。
另外,重大違規行為還有未依規定辦理防制洗錢作業,官員說明,通常都是壽險業比較會有未落實洗錢防制的情況,可能的態樣為大量投保壽險後解約或變更收益人,旺旺友聯因未落實洗錢防制等多項違反內稽內控規定,核處120萬元。
此外,旺旺友聯辦理代步車理賠作業,未依理賠單據逕行賠付,遭處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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