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誤射飛彈案 國防部定調4缺失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9 年前
國防部今天(29日)公布「海軍金江軍艦飛彈誤射案」戰、技術專案調查報告,報告明確指出金江軍艦有4大缺失,其中較受關注的是金江軍艦副艦長及核可金江軍艦參加測考的承辦人員也被認為有疏失。不過,海軍表示,等讀完檢方資料後,會再檢討懲處內容、釐清細部責任。

在高雄地檢署29日偵結並起訴海軍金江軍艦飛彈誤射相關涉案人員後,國防部也舉行記者會,說明內部調查結果並提出具體改進作為。

國防部代總督察長吳寶琨指出,飛彈誤射事件總共有「違反訓練紀律」、「輕忽防險機制」、「甲操測考審核疏漏」以及「沒有遵守工作規範」等4大缺失。吳寶琨說:『(原音)本案肇因係「人員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幹部督導不周」及「武器裝備控管不當」,導致飛彈誤射,國軍各級幹部會牢記本次慘痛教訓。』

他進一步指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認為測考就是要讓武器系統全部備便,這是明顯的錯誤認知,加上飛彈中士高嘉駿自行發射武器,才會發生這起誤射事件;另外,值得關注的是,金江軍艦艦長林伯澤由於接任艦長的「指揮權」未滿3個月,依規定還無法提出測考,顯示審核單位也有疏失。吳寶琨表示,海軍會對相關審核人員予以究責。吳寶琨說:『(原音)審查的可能是誤解是任職那天向後算3個月,所以我們認為這部分有疏失,艦隊部跟艦隊司令部還有校準部,因為他們負責審核的,這些單位承辦人跟上一級審核人員,我們都會究處。 』

除上一波海軍公布的7位懲處名單外,國防部經過內部調查後,認為事發當時艦長因公開會而不在艦上,因此副艦長有督導責任;換言之,國防部也將對副艦長究責。不過,國防部表示,所有懲處建議會等看完檢方的起訴書後,再釐清細部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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