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緣於,兩人去年5月在電視政論節目「新聞面對面」同台槓上,黃光芹批評周玉蔻是「政治變色龍」、「作假新聞騙通告」、「政治打手」等。事後,周玉蔻不滿名譽受損,向黃光芹求償20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黃光芹的言論無法證明與事實相符,且未經合理查證,就率然發言貶損周女名譽,詆毀周女社會地位、人格,考量周女是自願進入公共領域的公眾人物,自有在媒體澄清的機會,法官衡量損害程度,判決黃光芹應賠償周玉蔻40萬元,全案可上訴。
黃光芹得知敗訴後,在個人臉書回應,「將不捲旗、不繳械、不流竄、不投降,繼續奮戰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