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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案 金管會下周赴海外金檢 2周內完成國內調查 

NOWnews/ 2016.08.25 00:00
▲金管會主委丁克華。(圖/記者顏真真攝,2016.5.23)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違反防制洗錢相關法規,遭美重罰1.8億美元,行政院長林全要求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及巴拿馬分行執行專案金檢。金管會主委丁克華25日表示,已取得美國紐約州金融署(NYDFS)同意,最快下周一(29日 )就能派人去金檢,而明(26) 日也會約詢兆豐銀行相關人員,2周內完成國內行政調查,釐清事實及應負責任。

丁克華表示,到美國金檢前會先與美國主管機關溝通,金管會在23日已去函紐約金融監理單位,說明要派員金檢,並在24日收到回覆,金管會金檢人員預計下周一出發前往美國,展開專案金檢。

此外,金管會在22日已邀集財政部、法務部及中央銀行組成「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跨部會因應專案小組」,啟動行政調查程序,釐清事實,金管會將依小組分工,要了解事情本末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丁克華說,明日起會約詢兆豐銀行相關人員,預計將於2周內完成國內行政調查,並對外公布調查報告結果及說明,不排除做行政處分。

至於約詢對象是否包括前兆豐金暨兆豐銀董事長蔡友才?丁克華則笑而不答、未正面回應,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則說,所有相關人士都會約詢,主要是釐清4大疑點,包括為什麼兆豐紐約分行法令遵循不彰?為什麼沒有依規定申報可疑交易?是否充分執行客戶盡責事項,即 KYC瞭解客戶執行情況?為什麼總行對分行的督導功能欠缺不足?

同時,丁克華也指出,為了加強各銀行海外分支機構防制洗錢法令遵循及風險控管,金管會已通函要求銀行,應調整經營思維,重視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不偏重追求獲利或降低成本,並借鏡這次事件,督導海外分支機構檢視及強化防制洗錢風險控管,並且強化稽核制度、落實法令遵循,對於派駐海外分支機構的高階經理人,應有完整的訓練計畫,避免人才斷層,而相關人員應長期培訓與歷練,並確認具備語言、法規之專業能力且能熟悉當地文化。

金管會表示,銀行總行稽核單位應加強查核海外分支機構的防制洗錢是否符合當地規定,必要時應委由外部獨立專家進行查核,或委由其評估相關防制洗錢政策及作業程序的有效性,如委由外部獨立專家進行查核或評估,總行應善盡督導之責。

不僅如此,銀行總行派駐海外分支機構的負責人應具備適足的經驗及訓練,法令遵循主管應確實熟悉當地國金融法令,並應向總行專責單位定期彙報,以利總行採取適當督導措施。另總行應督導海外分支機構依國際防制洗錢共通標準及當地法令規定,加強可疑交易的辨識能力,落實可疑帳戶監控等作業,而海外分支機構對地主國監理機關的檢查、函件、溝通情形,應詳實記載,即時回報總行,總行並應與當地主管機關保持聯繫溝通,以有效督導海外分支機構之缺失改善符合當地主管機關期待。

為使金融機構能有效執行防制洗錢機制,金管會也將從9月起請台灣金融研訓院、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舉辦一系列的訓練課程,並邀請法務部調查局、銀行相關業界專家擔任講師,以有效提升金融從業人員的相關風險意識及執行效能。

丁克華還說,不只全球重視反洗錢法,台灣也相當重視,行政院會25日也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立法通過後,台灣防制洗錢法制即能與國際標準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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