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表示,無論是蔡友才、張盛和,在整起兆豐金控案件中,已變成相關關係人,其中蔡友才已被列為被告,而張盛和過去則因職位,有金融監控、法人代表等要素,應屬於證人;他表示,被告接觸證人在法庭上是嚴格被禁止的,因此奉勸張盛和、蔡友才莫再與相關人見面。
黃偉哲直言,若蔡友才後續仍與案件相關人士見面,「風光下台的董事長,到時被法官收押禁見,那就糗大了!」他進一步指出,被告接觸證人可能衍生「共同串供」、「影響證人證詞」等疑慮,甚至可以構成收押條件,呼籲蔡友才行為謹慎,不要再為自己帶來更多司法訴訟上的困擾。
不過中國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受訪時則說,目前整個案子已經進入調查階段,問題根本應是如何對內控做管制、追究人為疏失,這些都是財政部必須立即面對的;李彥秀認為,把沒有相關的人牽扯進本案的情形非常牽強,特別是把離職已久的周美青也捲進本案,是有些牽強附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