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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涉洗錢遭美方開罰 黃國昌痛批:根本是慣犯

NOWnews/ 2016.08.23 00:00
▲針對兆豐銀紐約分行涉洗錢案,遭美方開罰新台幣57億元一事,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3)日質疑「金管會是路人甲,還是銀行的好兄弟?」並痛批「兆豐根本是違反洗錢防制的慣犯」。(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針對兆豐銀紐約分行涉洗錢案,遭美方開罰新台幣57億元一事,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3)日質疑「金管會是路人甲,還是銀行的好兄弟?」並痛批「兆豐根本是違反洗錢防制的慣犯」。

黃國昌今日稍早在臉書發了一篇文質疑「金管會是路人甲,還是銀行的好兄弟?」並表示,他指出,任何仔細閱讀過紐約DFS所作「consent order」的人,大概都不會只用「內控不佳」、「輕忽法規」來形容兆豐銀行的離譜行徑,「其內容措詞之嚴厲,甚為罕見」。

黃國昌批評,兆豐銀2013至2014年間諸多嚴重違法情事,我國金管會卻「茫然不知」;他還說,當時的金管會主委曾銘宗面對立委質詢國銀海外分行時,在立法院曾說「對於分行業務,總行有在監控,其實金管會檢查局、銀行局也都有在監控」,並進而表示「8大公股行庫當中,最有條件走出台灣、佈局亞洲的,第1名就是兆豐銀行!」

黃國昌接著說,但同一位前金管會主委,受訪時竟然說「這是兆豐自己處理這件事情太輕忽,我是金管會主委,又沒兼任兆豐銀行的董事長或總經理,我不認為這個情況金管會有一些疏失!」且無獨有偶,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也出面喊冤「該做的都做了!」他接著批評,「監理鬆散、捕獲低、罰責輕,正是金融紀律敗壞的最佳溫床!」

黃國昌稍晚還在臉書上發文痛批「兆豐根本是違反洗錢防制的慣犯」,他指出,依據兆豐銀行2013年年報,巴拿馬分行在2010年即曾違反洗錢規定,並在2012年遭巴拿馬政府裁罰,且年報中表示已改正、將法遵報告書納入規範、任命「獨立的法遵主管」。

黃國昌表示,或許當初由於巴拿馬只「輕罰美金2萬元」,並未引起媒體注意;但這一切,今天看來已不是「笑話」可以形容,根本是「造假虛偽」;他強調,與此同時,「紐約分行仍持續不斷地嚴重違法」,並質疑兆豐高層的聲明「不是說謊是什麼?」他指出,紐約分行仍持續違反洗錢防制規定,至今甚至未設置「獨立的法遵主管」。

黃國昌質疑,在巴拿馬事發後,「兆豐的內部監理做了什麼?」、「金管會又做了什麼?」且在有這麼清楚書面資料的情況下,「金管會還能諉為不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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