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考量上午 8時鉅額配對交易已開始,為讓投資人在交易時間開始前,有充裕時間消化重大訊息暨強化資訊揭露及時性,將重大訊息公告時點,由原次1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1小時(上午8時)前提前至次1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2小時(上午7時)前輸入重大訊息。
此外,為降低媒體報導內容所造成的市場衝擊及考量資訊揭露及時性,公司應在發現或接獲證交所詢問後,至遲不得超過發現或通知後 2小時內輸入重大訊息,若在營業日下午 5時後或例假日接獲證交所詢問者,至遲不得逾通知後次1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2小時前,假如遭遇緊急突發或重大事件者,則應依證交所指定期限內辦理。
證交所指出,公司因緊急導致無法在時限內申請暫停交易,也應提前在當天上午7時前申請暫停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