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今日再度控告台灣宇博公司,並提出2個主張,一是Uber公司以不當方式逃漏稅,已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1條,二是Uber以廣告招募持普通駕照的駕駛人,涉嫌煽動駕駛朋友違反公路法,使用私家車提供載客服務,已違反刑法第153條。
行政院將於26日召開跨部門會議討論對抗uber議題,鄭力嘉表示,就他了解,政府有私底下找過Uber,瞭解他們的聲音,卻沒有想要傾聽計程車業者的心聲,呼籲政府不要摒棄合法業者,也不要為了討好外國財團,拋棄合法駕駛朋友權益,否則將會以非常嚴厲、激烈的手段來捍衛工作權及生存權,「我們只是要一個合法、公平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