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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課稅擬採簡易稅籍登記 3000元門檻有望放寬

NOWnews/ 2016.08.19 00:00
▲台北國稅局18日邀集業者與學者專家討論跨境電商對台灣消費者提供勞務課徵營業稅修法方向,科長詹朝財在會後說明會議情形。(圖/記者曹逸雯攝,2016.08.18)針對Uber、Agoda、美國蘋果公司等跨境電商課稅,台北國稅局18日邀集業者與學者專家討論營業稅法修法方向後表示,希望用簡易的稅籍登記方式,將跨境電商對台灣消費者提供勞務的所得,納入課稅範圍,對於3000元的免稅門檻,則考慮可以放寬。

台北國稅局18日邀請跨境電商、第三方支付業者以及學者、會計師、記帳士代表,討論有關跨境電商對國內自然人提供勞務部分課徵營業稅的修法方向。

台北國稅局科長詹朝財在會後表示,考量課稅的公平性,與會者大多認為,跨境電商對台灣消費者提供勞務,也應繳納營業稅,而跨境電商業者也表達願意繳稅的態度,但希望能用簡易的稅籍登記方式,讓報繳稅都較為方便。

依照現行營業稅法規定,因跨境電商業者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因此,業者對台灣消費者提供勞務,且金額在3000元以上時,應由國內買受人自行申報以代繳營業稅的「逆向課稅」,不過,一般來說,消費者很少會主動申報,且單筆勞務也不容易達到3000元的門檻。

詹朝財表示,為鼓勵跨境電商報繳稅,是有考慮放寬課稅門檻。據了解,與會者對課稅門檻提出多種看法,有的建議應「從低訂定」,有的認為應「抓大放小」,有的建議可比照小規模營業人,銷售超過一定金額以上才需辦理稅籍登記,繳交營業稅,有的則建議乾脆不設門檻。

詹朝財指出,根據OECD建議對跨境電商的課稅規範,都是以消費地來課稅,包含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等也都要實施針對跨境電商銷售電子勞務時的課稅規範,顯示全球都對跨境電商課稅有一致性的做法,應該不會因此而使業者離開台灣的情形,台北國稅局也會彙整各方意見後,送財政部作為修法時的參考。

5區國稅局目前都已針對跨境電商銷售勞務課稅的修法方向舉行座談會,下周四(25日)財政部將再召開說明會,屆時應會有更清楚、明確的修法方向,財政部計畫最快可在9月底將修法草案送請行政院審查,希望能在立法院下會期完成三讀,明(2017)年即可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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