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指出,葉男去年12月18日清晨4點,見學弟寢室內留守士兵不多,竟偷偷潛入學弟被窩,幫他脫掉褲子之後,口交猥褻得逞,學弟以為自己在做春夢很快就噴發,醒來後赫然發現學長出現在自己床上,嚇得從床上跳起來,葉男見狀趕緊落跑。
事後學弟向部隊長官報告,葉男認為現場沒有任何目擊者,因此矢口否認,軍方調查後仍主動將全案移請新竹地檢署偵辦,檢方將被害士兵的內褲送交刑事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比對,果然發現內褲中有葉男唾液的DNA,因此將他起訴。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葉男為一已私慾,猥褻熟睡的被害人,是被害人身心受創,因此依乘機猥褻罪判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