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日前質疑威京集團佔北市府便宜,認為威京回饋市府2400坪土地及2.2億元興建台北偶戲館,但開館至今每天到訪人次僅百餘人,7000多萬元維護費用由北市府支付。
威京集團晚間發表聲明反駁,民國76年威京開發公司購入此案基地並申請興建工業大樓,威京開發公司為配合當時政府經濟發展政策申請變更商三用地。80年當時並無捐地的法令依據,北市府仍於80年2月13日公告都市計畫說明書內要求「本案應捐地 30%規劃設計為公園、廣場之用,並登記市政府所有,以回饋社會大眾」。
威京公司於86年11月26日完成捐地30%,另再捐2.2億元建設費用興建偶戲博物館及鄰里地下化停車場,興建完成後捐贈給北市府,由北市府經營管理,完成全部此案基地變更為商三、容積率560%的「對價關係」,並無某些議員所提威京公司需負責每年維護費用的情事。
威京集團指出,過去數十年來,威京集團始終秉持企業良心,成立公益基金會。當年市府要求京華城該負責的事,威京集團從不逃避,威京尊重民意代表的發言,但也要還原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