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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盼留下來顧癌末老公! 新住民婦人終獲合法居留證

台灣好新聞/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2016.08.18 00:00
「已罹癌末期,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協助妻子阿蘭在臺取得合法居留,不用提心吊膽過日子。」住在員林市的阿澤(化名)在今年5月份透過親友向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求助,立即由專人專案協助,在多日奔波辦理,18日移民署啟動高關懷服務行動列車,彰化縣服務站主任王驥專程將核發的居留證送至家中,給遺孀阿蘭一份驚喜,完成阿澤最後的心願。

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服務站主任王驥表示,阿澤與來自印尼的阿蘭結婚21年,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家中經濟並不寬裕,已放棄母國國籍,疏未辦理居留證延期,致逾期居留16年,期間移民署多次訪查探詢,原居留地址早已人去樓空,當獲悉阿蘭狀況後,立即指派專人協助,希望在阿澤病情穩定時,儘速協助阿蘭申請居留證,完成阿澤最後願望。

阿蘭18日接獲手中居留證時,眼眶泛著淚光表示,過去資訊不發達,不知道該如何辦理,也不知道已經逾期,生活重心只放在照顧3名子女及罹患癌症末期老公,老公臨死前還不放心尋找移民署幫忙,感謝移民署在最無助時候伸出援手,老公雖然在今年6月已經去世了,但感覺還是一樣的守護著他們全家。

王驥表示,領取外僑居留證後阿蘭可安心的在臺生活,享受外僑應有的權利,享健保,居留期滿辦理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設籍後取得身分證,並呼籲新住民朋友在臺居留期間注意居留效期,切勿逾期,歸化我國籍後還須持定居證至戶政事務所完成初設戶籍登記,才能成為真正的臺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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