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指出,28歲的周男從事保險業務,因為和36歲的邱男分租在同一間公寓套房內而認識,去年3月間,邱男向周男提議「交換性伴侶」,並約自己的女友當晚碰面,趁著女友抵達後洗澡上床裸睡,邱男關掉房內燈光,並開門叫周男進房冒充自己性交,不料當邱男女友一摸男伴胯下,警覺「怎麼有剃毛,大小還不一樣!」,立刻發現男子並非自己男友,事後斷然與邱男分手。
然而此事並未讓2人罷休,去年4月間,邱男發現周男的女友喝醉躺在其房內休息,再度跟周男提出要交換女友,周男允諾,並叫邱男悄悄進房性侵得逞。周男的女友當下發現,與自己發生關係的竟是邱男,立刻推開並呼救,周男當下衝進房安撫,但事後女子得知是遭到男友設局,深感羞愧難當,一個月後便獨自前往摩鐵內燒炭身亡。
高院痛斥邱男和周男為逞私慾,竟協議交換性伴侶,而2人得知周男女友有自殺傾向,卻沒通知她的親友,導致她處於孤立無援,最後痛苦自殺。考量邱男事後翻供,周男轉任污點證人且有悔意等情形,將邱男和周男各判處13年6月、7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經審判後,維持高等法院見解。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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