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底,九百四十七位國道收費員因全面電子化而失業,兩年多來抗爭不斷。在府院聯手下,行政院跨部會與國道收費員前夜會商,達成包括收費員年資認定等專案補貼與保障工作權的兩項共識。補貼金額據估四、五億元,將由交通部、勞動部及遠通電收三方共同出資,至於各自負擔比例,行政院未進一步說明。至於全台數萬名約聘雇/臨時人員以及過去被政府解雇的約聘雇人員能否一體適用?勞動部長郭芳煜說,這是個案,其他勞工被大量解僱的處理,「不能援引」。~聯合報2016年 8月18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