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台冷軋不鏽鋼板價跌 歐盟重啟反傾銷調查

中央社/ 2016.08.16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6日電)我國出口至歐盟的冷軋不鏽鋼板價格下跌,影響歐盟8月對該項產品課徵0%至6.8%反傾銷稅的救濟效果。歐盟公告將進行吸收調查,經濟部籲業者積極應訴,以免稅率遭提高。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官員表示,歐盟執委會進行吸收調查的主要目的是重新評估涉案產品的出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但也可重新調查涉案產品的正常價格。如果吸收調查結果顯示原反傾銷措施效果不彰,可據以修正提高反傾銷稅率,最高不得超過原稅率2倍。

官員指出,在調查結束前,仍會持續課徵原有的反傾銷稅率。歐方可在調查期間採取進口登記措施,調查結果如果為修正提高反傾銷稅率,歐方將可要求廠商回溯補繳。

歐盟在2015年8月公告對我國冷軋不鏽鋼板產品(Stainless steel cold-rolled flat products)課徵0%至6.8%最終反傾銷稅,但歐洲鋼鐵公會(Eurofer)今年6月向歐盟執委會指控,我國該產品出口歐盟價格呈現下降趨勢,已影響這項反傾銷措施的救濟效果。

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DG TRADE)於今年8月11日公告對我國的「冷軋不鏽鋼板產品」反傾銷案重新展開吸收調查(absorption reinvestigation)。本案將於歐方公告後9個月內、2017年5月11日前結束調查。

據我國海關統計資料顯示,2015年歐盟為我國出口冷軋不鏽鋼板產品第1大出口市場,占出口全球比重14.76%,出口至歐盟金額約1億8243萬美元,較2014年衰退70.1%,顯示歐盟自2014年6月對我出口冷軋不鏽鋼板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以來,已對我國出口該產品造成相當影響。

官員表示,這項歐盟公告指出,為利執委會決定是否需以「抽樣」方式進行調查,我國出口商及製造商應於公告後15天內,提供公司聯絡方式及營運銷售資料(包括原始調查期間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吸收調查期間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之資料)等。

如我國廠商要求重新計算正常價格,應於公告後15天內通知執委會,另相關利益人提供其他與抽樣調查有關資訊,也應於公告後21天內送交執委會。

執委會如認為有必要以「抽樣」方式調查我國廠商,將另通知抽樣廠商填寫問卷,抽樣廠商應於執委會通知後37天內,完成問卷並送交執委會。

為捍衛我國在歐盟市場的出口利益,經濟部在歐盟展開調查前,已洽請鋼鐵公會協助通知本案相關廠商。貿易局與經濟部駐外單位將密切關注本案發展,並與相關公協會密切聯繫,並再次呼籲業者接到國外反傾銷、反吸收等貿易救濟措施調查案應把握時效,備好完整產銷資料並積極應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