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開帳單來看,4月份帳單用水度數2500度左右,費用約1萬8千元左右,而6月寄來來的帳單上,用水度數約2700度,只和前一期相差200度,費用卻高達4萬2千元,過去因為水費是統一單價,所以社區居民就依照帳單攤提,但現在改為級距累進,分為五個級距,第一級為用水量1-20度,單價為5元,第五級為用水量10001度以上,單價20元,而該社區平均用水每期都在2000度左右,就會以最高級別計算。
不過,自來水事業處的說明,隨即引來立委羅明才的不滿,他表示要重新申請不僅費時,也需要民眾負擔額外費用,對住戶來說明明幾十年都用同一個水錶,現在卻因為收費規則改變,要民眾自己承擔一切。
其實社區內每戶都各有水錶,但自來水事業處表示這是社區住戶私設,無法做為正式的計費水錶,仍只認定社區外的總量水錶,對此,立委羅明才表示,水是民生必需,應該不論到哪裡,都要均一價,而社區內明明就是28戶居民,為何用的水就必須比其他人貴。
經過會議召開,自來水事業處表示會將此案帶回研議,立委羅明才要求務必要再一個月提出解決辦法,不要讓民眾受到高水價的不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