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藥舞弊 國際奧會:續推動終身禁賽
中央廣播電台/楊明娟
9 年前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IOC)表示,儘管試圖阻止過去曾使用禁藥者不得參加奧運的努力兩度宣告失敗,但國際奧會將持續推動,讓違反禁藥規定的運動員遭終身禁賽的處罰。
國際奧會發言人亞當斯(Mark Adams)13日發表聲明指出,國際奧會主席巴哈(Thomas Bach)就任以來,就一直呼籲終身禁賽。巴哈至今仍堅持此主張,將繼續推動。
國際奧會曾試圖阻止曾使用禁藥的俄羅斯運動員參與本屆里約奧運,以懲罰有政府在背後支持的俄羅斯禁藥歪風。但這項努力遭到國際體壇最高法院「體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的否決。體育仲裁法庭認為,運動員不應因同一個錯誤被懲罰兩次。
國際奧會過去曾在2011年試圖通過所謂的「大阪規則」(Osaka rule),主張使用禁藥而被禁賽6個月或以上的運動員,自動喪失參加下屆奧運的資格。但這項努力也是遭到體育仲裁法庭的否決。
亞當斯指出,國際奧會曾努力過數次,但不幸的是體育仲裁法庭不像國際奧會一樣強硬。他表示,國際奧會理解不能如此做的法律理由,但將繼續推動並找出能夠如此做的方法,其中,嚴重違反禁藥規定者必須被終身禁賽。
根據目前的規定,運動員被發現使用禁藥必須面臨4年的禁賽處罰。但禁令解除後,仍然有權參加任何國際性比賽,包括奧運。
以今年里約奧運為例,仍有不少曾使用禁藥的高知名度運動員參賽,包括美國奪牌希望、田徑選手蓋特林(Justin Gatlin)和梅瑞特(LaShawn Merritt)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