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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願守大陸法規 交部:為何在台不行?

NOWnews/ 2016.08.12 00:00
記者王苡嫣/台北報導

全國計程車工(公)會今日(12)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向政府放話若再放任Uber不管,抗爭將會持續,交通部下午出面,重申樂見網路科技等互聯網技術媒合運輸需求提供更好服務,但前提是要合法,截至目前Uber仍將自己定位為網路平台,不願負責消保及相關安全責任,交通部表示認同經濟共享,但不能以網路平台自居避責。

交通部路政司專委李昭賢表示,針對Uber以自用車跟非營業駕駛在台提供服務部分,違法事證明確,交通部取締立場不變,很多消費者希望計程車服務能跟上網路世代,善用物聯網技術,交通部樂觀其成,並會盡速發展多元化計程車,正面迎向網路競爭時代。

行政院預計8月底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Uber爭議,交通部將前往報告計程車產業發展現況、多元化計程車計畫進度以及詳細說明交通部對於Uber的態度。

Uber公司遲遲不願遵守台灣法規,李昭賢表示,Uber在大陸被「滴滴打車」併購,大陸以《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範Uber,要求須有合法的人跟車,和台灣的《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所規範的沒有不同,既然Uber在大陸因被併購而守法,為何在台灣不行?

李昭賢說,Uber以科技業之名行運輸業之實,金流和資訊流都經過Uber,個資保護及消費者保護都是基本要求,Uber既要經營運輸服務,卻又不願負起該承擔的責任,說不過去。消費者挺Uber,是因國外發生過的消費糾紛,甚至重大社會案件還沒有在台灣發生,但消費者要去體認後續保障問題,若遇到糾紛得到國外打官司,而保險部分,未經過國內金管會核准的字號不可能出險。

Uber取締由公路總局執行,運管中心副執秘梁郭國表示,目前為止針對公司及個人已取締約740件,總金額達6,400餘萬元,在Ube合法前,仍會持續取締。梁郭國說,公路總局的取締對於Uber公司或司機有一定遏止的效果,自從提高自用車載客裁罰基準後,明目張膽載客行為已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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