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貸款條件放寬 助業者走出死亡之谷

中央廣播電台/楊文君
9 年前
勞動部今天(12日)指出,「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部分規定已放寬,包含增加再次申貸規定、放寬新創事業定義及申貸條件,還有讓年輕離島居民也能申貸,預估將有36萬多人受惠。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自2009年推動,主要是協助婦女及中高齡民眾創業,包括提供創業貸款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為期7年,免保人、免擔保品,低利率,貸款前2年由勞動部補貼利息,並辦理一系列免費創業研習課程。

為讓更多人受惠,勞動部放寬相關限制,例如原本規定「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須於公司設立2年內申請,但有鑒於創業第三年最易遭遇「死亡之谷」,因此決定將新創事業定義放寬到5年。

另外,原本提供額度最高100萬元及以申請1次為限的規定也予以放寬,未來只要申貸金額沒有達到100萬元額度,公司設立5年內都可再次申貸。勞動力發展署創新中心專門委員鄧伃珊說:『(原音)以前是比如說我申請一次,可能提出我想要貸50萬,可能核給我20萬,貸完這一次,還完就沒有了;但這次我們放寬說,他只要在100萬的額度以內,比如說上次核貸了20萬,那還有80萬的額度,他還可以再增貸一次。』

此外,原本規定申貸時的課程時數須證明為實體課程,現不再侷限於實體課程,民眾只要參與政府辦理創業相關數位課程,均可做為申貸的課程證明,不受上課時間與空間的限制。

另外,申辦對象原本為20至65歲婦女及45至65歲中高齡,現開放離島地區20至45歲青年也可申貸,以活絡離島經濟。勞動部預估這次放寬將有36萬多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