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的調查報告指出,行政院及內政部分別為台北市政府的上級監督機關與建築法上的中央主管機關,北市府與遠雄日前已達成協議,願意將7項安全基準交由內政部營建署、台建中心或公正第三方先行評估,中央機關不宜輕忽這個解決問題的契機,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應盡力協助北市府盡速解決大巨蛋爭議。
監察委員的調查報告指出,行政院及內政部分別為台北市政府的上級監督機關與建築法上的中央主管機關,北市府與遠雄日前已達成協議,願意將7項安全基準交由內政部營建署、台建中心或公正第三方先行評估,中央機關不宜輕忽這個解決問題的契機,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應盡力協助北市府盡速解決大巨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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