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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將大翻修 非公開發行公司受惠

中央廣播電台/楊文君 2016.08.10 00:00
國發會副主委龔明鑫日前表示,為支持創新創業,將全面翻修公司法,預計在年底送進立法院,並於明年通過。國發會法協中心參事林志憲今天(10日)表示,此次公司法的大翻修將以「放寬」為原則,其中,將不限於閉鎖型公司才可發行無面額股或特別股,而是研議全面放寬至非公開發行公司。他指出,適用範圍放寬後,中小企業將有更多彈性。

閉鎖型公司是指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並於章程定有股份轉讓限制之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以新創公司居多。過去馬政府為因應新創業者的需求,在公司法大幅翻修不易的情況下,立法院於去年6月三讀修正通過公司法「閉鎖性公司專節」,開放閉鎖型公司可發行無面額股票、允許發行特別股、複數表決權、特定事項否決權等,讓新創事業可獲得更多資金挹注及主導性。

不過,這樣的放寬幅度還不夠大,國發會副主委龔明鑫日前表示,此次公司法修法將大幅翻修,希望給予新創業者更大彈性,預計在年底送進立法院,盼明年通過。

國發會法協中心參事林志憲表示,此次公司法的大翻修將以「放寬」為原則,其中一個方向是以閉鎖型公司的規定為基調,將研議全面放寬非公開發行公司也可發行無面額股或特別股,適用範圍放寬後,不只是新創公司,包括屬於非公開發行公司的一般中小企業也將有更多彈性。他說:『(原音)公司法現在分很多小組在進行討論,大家有一個原則性的想法是說,閉鎖型公司目前的規定可能是我們未來整個的修法方向;也就是說,未來可能無票面及特別股這些事項已經不限於閉鎖型公司,就會放寬到所有非公開發行的公司。』

林志憲也透露,公司法過去修法都是部分條文修正,這次翻修則是全案修正,目前主管機關經濟部初步分為4個小組討論,將分別研議公司籌資制度與股本、會計、審計、公司治理、公司登記與組織、股東權益等相關規範,彙整意見後,再交由經濟部商業司擬具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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