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林德輝處長表示,再次提醒,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應使其接受每二年至少六小時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又,經費爭取不易,機會難得,請至本府勞工處網站下載報名表格或來電洽詢,電話08-7558048#31陳妙華/簡婕小姐,名額有限,額滿即不再受理,並請於8月10日(星期四)前向勞工處報名;講習地點及時間為8月16日屏東場、8月26日屏南場、8月30日內埔場,因參訓資源十分寶貴,請確認講習期間皆能出席!另本府特加開5場一般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班供本縣事業單位提出申請,相關訊息請來電洽詢。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