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前年發生一起陳姓婦女駕車載兒女行經大甲區民生地下道時,因為積水過高而灌入車內,雖經搶救但陳婦仍回天乏術。本案經由監察委員高鳳仙自動調查並提案通過糾正後,在監察院鍥而不捨追查後續改善、賠償情形的努力下,台中市政府終與罹難者家屬以831萬餘元達成和解。
高鳳仙表示,案發的民生地下道於2013年即屢生類似淹水情形,台中市政府卻以道路徵收與開闢計畫未能達成共識為由,延宕地下道排水系統之改善,又未善盡排水道之清疏,致本案地下道及鄰近地區每逢大雨必淹水,為此事件發生原因之一。
高鳳仙指出,案發當日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防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報案後,未能第一時間確認救援位置,大甲分隊唯一具備潛水證照者也未出勤援救,在救援設備不足之情形下,終致憾事發生。 監察院對台中市政府提出糾正後,仍持續追查台中市政府改善情形,並協助受害人家屬申請國家賠償事宜,台中市政府水利局在2015年底完成民生地下道附近截流工程後,已減少67%的洪峰流量,將能有效解決淹水問題,而受害者家屬也於2015年1月12日獲國賠831萬餘元。 高鳳仙呼籲,近來氣候異常,短時強降雨情況頻繁,政府應重視並強化全台車行地下道排水設施功能,加強警示措施及此類救災之專業訓練,避免再生憾事,監察院亦會持續關注此議題,為全民生命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