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7休1特殊考量惹議 政院:只針對3工作型態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6.08.02 00:00
勞動部長郭芳煜日前表示,為顧及公眾生活便利、國家政策、公益活動等特殊情況,旅遊業、媒體業與大眾運輸業在「7休1」休假方面將評估「給予特殊考量」,引發勞工反彈。對此,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今天(2日)表示,目前的結論只是針對3行業中的3種工作型態給予特殊考量,包括重要年節連續假期的大眾運輸勞工、導遊、出國採訪的媒體;至於是否納入其他產業,由勞動部考量後對外說明。

「7休1」實施時程引發爭議,勞動部表示,將在2個月內訂定解釋性裁量基準,針對媒體、旅遊、運輸等三大行業則會有「特別彈性考量」,此舉引發媒體、運輸業強烈不滿。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2日下午受訪時表示,政府落實捍衛勞工7天休1天的權益沒有任何改變,外界所謂大眾運輸、媒體、旅遊等業將全面予以排除的說法完全是誤解,政府並非針對這三大產業的所有勞工皆放寬裁量基準,只是針對3種特定的工作型態,包括旅遊業的導遊、出國採訪的媒體記者及配合重要年節連續假期疏運計畫的大眾運輸勞工。他說:『(原音)我們也提到說,必須要基於公眾生活便利與配合國家政策、公益活動,所以這裡面都有舉出來說這三類產業裡面有哪些特殊的地方,比如說重要年節連續假期的疏運計畫、導遊、媒體出國採訪等等,這些在上禮拜六的記者會都有提出來,沒有所謂轉彎的問題。』

童振源說,目前將研擬給予這3種工作型態的勞工特殊考量,勞動部在2個月內將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這些行業進行了解、溝通,在確保勞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給予彈性連續工作天數的安排。至於是否會再納入其他產業,像是舉辦百貨特賣會的零售業勞工等,則交由勞動部檢討後再對外說明。

童振源強調,現在就是回歸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7天中至少應有一天休息,做為例假」,目前在法律上確實有些模糊的地方,母法的詮釋由勞動部解釋,在勞動部尚未訂出裁量基準前,業者仍需遵行現行法規。至於違反現行法規是否將開罰?童振源說,勞動部會依法行政,「行政院尊重勞動部做它該做的事」,他並強調,這不是新政策。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