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表示,我國海吉利號等5艘漁船,7月20日從屏東東港出發赴太平島,對於該 5艘漁船赴太平島水域作業,並主張200浬專屬經濟海域的實踐,予以尊重。
漁業署指出,但其中部分漁船行為可能已違反漁業法及相關法令規範,仍將秉公處理這次行動的違規部分,以維護漁業作業秩序,並保障守法者作業權益。
漁業署解釋,這次的 5艘漁船所涉及可能違規的部分包括活魚運搬船作業許可期間不得從事特定漁業、漁船應依規定配置足額幹部船員、漁船不得在海上私自轉換外籍船員、漁船搭載船員應依規定辦理受僱等行為。
漁業署表示,尊重我漁民捍衛漁權等相關漁業活動,但也呼籲漁民在主張權益時,仍應遵守我國法令規範,並在合法的範圍內進行漁業相關活動。
對於這次活動的違規行為,漁業署也說,將考量情節妥予核處,以維護漁業作業秩序及法令尊嚴。10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