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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擬3管齊下 檢視房屋稅是否偏重

中央商情網/ 2016.07.30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6年7月30日電)財政部公布,將從3方向研議房屋稅,回應各界對稅負偏重的質疑,包含檢討鬆綁3年期間限制的可行性,了解各地方政府近期重新評價情形,以及與內政部共同推動房地稅基查估機制。

財政部指出,有鑒於部分地方政府公告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已沿用30年未調整,使得房屋標準價格嚴重偏離現實,房屋評定現值偏低,造成房屋稅稅負未盡合理;因而於民國103年間,依據財政健全方案函請各地方政府未來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時,應將房屋構造標準價格合理調整。

財政部發現,最近各界反映房屋評定現值調整,造成房屋稅稅負偏重,因此財政部將朝下列3方向研議,以為回應。

首先是「檢討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期程規定」。財政部說明,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行評定一次,無法適時合理反映實際狀況;若可以縮短評定時程為2年或逐年調整,當建材或街路繁榮程度變動大時,調整幅度將可較溫和;若在街路繁榮程度沒落時,也得適時調降路段率。

財政部說,將於聽取各界對以上做法的看法後,檢討鬆綁3年期間限制的可行性。

其次是「檢討自住使用房屋稅負是否合理」。財政部說,各地方政府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時間不一,調整幅度也不同,有無因此影響自住房屋的稅負,將了解各地方政府近期重新評價情形,整體檢討自住使用房屋稅負。

再者是「與內政部共同推動房地稅基查估機制」。財政部說明,房屋及土地的稅基評定,會影響課稅合理性與公平性,財政部與內政部已建立平台,將共同推動房屋稅及地價稅稅基合理評估機制,藉此提升房地稅基的正確性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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