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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自由後 能源局:政府監管 不會放任民生電價大漲

NOWnews/ 2016.07.27 00:00
記者趙曉慧/台北報導

電業自由化之後,外界質疑恐造成民生用電恐大漲、排擠弱勢族群用電等,經濟部能源局主任秘書李君禮今(27)日澄清,未來會成立電業監管機構,政府不會放任民生電價大漲,而弱勢團體用電補貼社會福利照顧責任,應由主管機關分擔而非電力公司。

能源局今日上午舉行第2場《電業法》修正草案說明會,會前李君禮在場會與媒體做出上述澄清。

他說,電力市場從發電、輸電到配電的一條龍式經營,過去都由台電公司獨占經營,未來希望開放自由競爭,還給民眾自由購電的選擇權、發電公司的自由售電權。

李君禮說,《電業法》早已從1996年就開始修法至今約20年,期間送進立法院5次,希望這一次能修法成功。此次《電業法》修法絕非暴衝,也像過去一樣對外舉行說明會,但與過去不同的是,事前已邀請台電工會參與討論。

對於高壓用電戶有優先購電的權力,外界憂慮將排擠到民生用電,對此,李君禮說,未來自由化之後,只要民眾還沒有與電廠自行議價之前,價格都受到政府管制,政府不會放任民生電價大幅上漲,未來會設置一個電業管制機構,名稱可能是電力管制局或電力管制委員會,監管整個電力市場。

至於弱勢團體等社會福利用電補貼照顧,李君禮說,希望回歸到使用者付費,應由所屬主管機關來分擔,而非電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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