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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車罹難陸客 桃園發每人10萬慰助金

中央社/ 2016.07.22 00:00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魯鋼駿桃園22日電)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弔唁火燒車罹難者時表示,桃園市府社會局將提供每位罹難家屬代表各新台幣10萬元慰助金,給予家屬最大的撫慰。

鄭文燦今天到中壢殯儀館弔唁中國大陸遼寧觀光團火燒車事故罹難者受訪時指出,桃園市消防局已將行車記錄器、通聯紀錄、搶救過程、現場跡證等相關資料,彙整送交地檢署,同時也將相關跡證送交消防署,進行微量鑑定。

另外,針對陸籍罹難者家屬要求查明事故的來龍去脈,鄭文燦說,台灣仍有司法程序必須完成,桃園地檢署目前正針對火災成因鑑定進行確認,桃園地檢署一定也會盡早公布事情真相。

他說,桃園市府消防局已找到同款具電瓶、飲水機等設備的改裝遊覽車進行比對,更找駕駛類似車輛的司機,希望在相近條件下,盡可能地瞭解當時可能發生的狀況。

鄭文燦表示,調查初步發現,車內電瓶和飲水機的電線有熔解現象,會將熔解的電線交由消防署進行最後鑑定,再將鑑定報告提供給地檢署,讓地檢署可以盡快對外說明。

他說,市府將心比心、感同身受,體會罹難者家屬心情,市府社會局將提供每位罹難家屬代表各10萬元慰助金,讓他們在台灣期間,無論在事件調查、賠償金額及最後該有的善後處理都能夠圓滿,也給予家屬最大的撫慰。

另外,依據中國大陸之法律,遺體須在7日內火化,鄭文燦說,家屬在時間上有所安排,但由於台灣司法調查程序由地檢署主導,中央消防署、地方消防局也會全力配合地檢署,提供原始資料及最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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