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20日)指出,以今年中秋節為例,9月15至18日將有4天連假,是把9月10日(星期六)的周末休息日,與9月16日(星期五)的工作日,做了對調、挪移。未來,在行政院版的勞基法修正草案「一例一休」的規劃下,勞工還是可以繼續放連假。但若是採行所謂的「兩例」版,「連假」就連不起來了。
勞動部強調,「例假」是「除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外」,勞工不得出勤、上班。在這嚴格限制的前提下,將來若勞基法修正案真的採行「兩例假」休假規定,雇主與事業單位要把9月10日(例假)與9月16日(工作日)對調,希望達成中秋連假,這卻是屬於違法的配置,未來中秋佳節的連假,就「看得到、吃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