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修正「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放寬民間機構參與BOT案件,當案件進入營運期間後,可發行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
銀行局局長詹庭禎表示,放寬後,如學生宿舍、停車場等促參案件興建完畢,進入營運階段時,因具可合理預期現金流量,可將未來可收取的營運收入作為證券化標的。
根據金管會統計,自92年以來,目前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有60件、達5885億元。
官員表示,已營運5年以上適合發行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的BOT案件,簽約金額約500億元,預估放寬發行限制後,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將增加300億元。
根據財政部官網顯示,台灣大學、成功大學的太子學舍都是屬於BOT促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