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平台從傳統的電腦、家用及掌上主機等類別,拓展到手機、平板等行動裝置;不過,或許六、七年級的朋友還記得,過去曾在台灣大街小巷出現的電子遊樂場中,投下硬幣玩過《吞食天地》、《快打旋風》、《格鬥天王》或《戰斧》等經典的大型電玩(街機),那種被一群人圍觀注目的感覺,可是其他遊戲平台難以想像。
事實上,1978、1979 年的時候,日本 TAITAO 及 Namco 推出《Space Invaders》及《Galaxian》等遊戲,而這就是後來被暱稱為《小蜜蜂》的射擊遊戲。接著又出現《小精靈》與《大金剛》後,台灣才有業者在 80 年代陸續引進國內,從此開啟台灣街機產業的發展歷史。
現在的玩家可能很難想像,以前的熱門街機還得排隊才玩得到,這可以從迪士尼動畫「無敵破壞王」中,稍微想像過去的那種盛況。至於《小精靈》、《大金剛》與《小蜜蜂》有多經典,那可以看看亞當山德勒的電影「世界大對戰」,電玩高手甚至可以拯救地球。
為什麼台灣現在幾乎看不到這樣的遊樂場?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的資料統計,至 2016 年三月止,目前國內遊樂場家數約為 2,200 家,但是在 90 年代的全盛時期,光是台北市就有 3 萬家遊樂場!
原因在於 80 年代,當時業者除了帶來前文提到的遊戲之外,還有不少業者引進早期的 「777 水果盤」、「小瑪莉」等帶有博弈性質的機台,甚至是小鋼珠柏青哥,也就是所謂的「賭博電玩」;很多遊樂場的業者,前場擺放讓小朋友玩的街機遊戲,後場就是大人的「賭博電玩」,而問題就出在後場。
由於許多遊樂場業者刻意將「賭博電玩」和一般遊戲機混合經營,使得店內龍蛇雜處,慢慢成為治安的亂源之一;1996 年 4 月,震驚全國的電玩弊案周人蔘事件爆發,這起案件甚至被改編拍成劉德華主演的電影「黑金」,才讓一般人了解到「賭博電玩」的龐大利益。
為了杜絕亂源,1997 年台北市修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其中包含影響深遠的「1,000 公尺條款」。這代表凡是申請遊樂場執照的業者,店面必須距離學校、醫院、圖書館 1,000 公尺以上;以台北市學校、醫院、圖書館的密度,簡直就是完全禁絕的死刑宣告,於是街機電玩在台北市幾乎絕跡。
到了 2000 年 1 月 14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將遊戲機分為三種:「賭博電玩」被定義為「娛樂類」電子遊戲機,一般的遊戲則被定義為「益智類」電子遊戲機。第三種的「鋼珠類」,就是所謂的柏青哥。
遊樂場執照的部分則分為「普通級」與「限制級」兩大類別。「普通級」遊樂場只能放「益智類」遊戲機;「限制級」則可以放「娛樂類」、「鋼珠類」與「益智類」。
《管理條例》通過後,各地方政府相繼訂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自治條例》,以台北市、高雄市為首,仍舊採用 1,000 公尺以上的距離條件限制。弔詭的是,「益智類」與「限制級」遊樂場在各縣市的申請條件與難度都是一樣的高門檻,自然沒有業者願意申請「普通級」執照。
因此,造成目前全台灣的普通級遊樂場僅剩約 40 家,台北市現在也只有 3 家,分別位於金萬年大樓、西門町誠品與明曜百貨內;同時,當線上遊戲、行動遊戲相繼崛起,開始改變玩家習慣後,又更加快了台灣街機式微的腳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