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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再生波瀾 遠雄質疑北市府違法

中央商情網/ 2016.07.19 00:00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6年7月18日電)遠雄企業團和市府上週為了大巨蛋颱風期建物安全再次對陣,遠雄今天再掀內幕,推算市府在去年1月16日開始大巨蛋安檢,但與三位日籍顧問簽約是去年4月中,明顯違法未發包先採購。

遠雄巨蛋公司和北市府為了大巨蛋停工、安檢、七項基準、第三次變更設計、79處公安不合格等問題爭吵不休。

上週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為了大巨蛋在颱風期未完工情況下的公安問題親自召開說明會,並質疑為何台北市長柯文哲對遠雄建議颱風期大巨蛋週遭最好要人車管制認為是「其心可議」。

遠雄巨蛋公司經理楊舜欽今天再詳述大巨蛋安檢過程啟疑竇之處。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於去年月2月28日赴日本,洽特定吉田克之、濱田信義、中島秀男三位日籍顧問,並於3月3日未經採購程序,即以副市長名義向中島秀男簽署合作意向書,並約定交付報告時間、費用日幣300萬元。

楊舜欽指出,市府與這三位日籍顧問去年4月10日和14日簽約,三位日籍顧問4月16日就以「台北市政府大巨蛋安全體檢小組」名義,迅速端出「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報告中提出國內現行法規所沒有的八項基準,市府隨後再藉安全研討會名義將八項基準改成「七項安全基準」。

楊舜欽質疑,若按照安檢小組報告書時程說明,三位日籍顧問去年3月11日就參與安檢小組會議,但市府與這三位日籍顧問的決標簽約日卻是同年4月10日及14日,明顯是先做事再招標,違反了採購法。

再則,按照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日前告訴媒體,安檢小組花了3個月才做好報告,按照報告公佈日期去年4月16日推算,應在去年1月16日就開始進行安檢,更證明未發包先行採購,明顯要陷害遠雄圖利特定人士。

楊舜欽還透露,大巨蛋被勒令停工後,市府再三委託一位商界人士來協商,並向趙藤雄表明市府不讓遠雄做大巨蛋,因此趙藤雄才開出包括「履約」或「鑑價買回」的方案,未料今年4月12日和5月17日進行協商,最後協商未果,原因竟然是「上面沒有再交代,後續該如進行」而不了了之。

他質疑,若市府反批這件事情荒謬,協商的事件內容皆有證據,包括文字及往來通訊記錄。難道真的要將這位重量級人士及這張內容公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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