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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展買住宿餐券 消保官教你防受騙

中央社/ 2016.07.17 00:00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17日電)飯店或旅遊業者會在旅展推出好康優惠,吸引民眾前往搶便宜,消保官提醒,應留意優惠券的發行業者、履約保證及使用限制條件等,保障自身權益。

新竹市消保官劉興振表示,近期接獲不少消費者申訴,在旅展中買了某旅行社推出的旅遊住宿券或餐飲券,指明可在知名飯店住宿、知名餐廳享用餐飲,但使用禮券時卻遭該飯店或餐廳拒絕,表示該合作案已到期或失效。

消費者致電聯絡該間發行優惠券的旅行社,發現竟是空號,原以為搶到的便宜,才發現竟是場騙局。

劉興振獲悉後,發函給業者欲了解情況,但函文也遭退件,經查才發現,該旅行社公司已辦理解散登記中,根本無人處理禮券糾紛。

劉興振提醒,消費者在旅遊展中購買旅遊住宿券,務必注意發行者是否為該飯店旅館業者本身,發行禮券的規範並沒有開放第三人得發行住宿券,所以旅行社、旅遊公司不得以其名義,發行旅館或民宿住宿券;另也須注意禮券是否加入履約保證,或加使用的限制條件。

餐飲券部分,雖依規開放第三人得發行,但仍有履約保證機制的限制,消費者要特別留心,避免後來才發現餐券不可使用,因此壞了旅遊好心情。若消費者有疑問,可先撥1950詢問消費者服務中心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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