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中大里開便當店的邱先生表示,自家店面共有4面招牌,其中有2面為廢棄招牌,日前他透過「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台」,網路申請拆除,還特別註記「拆除前必須事先電話連絡。」
未料一星期後,某天他出門辦事,回家後卻發現店面外的招牌,竟然全被拆光光,看著空蕩蕩的店面,讓他哭笑不得。
他事後詢問,市府回答「拆除當天市府人員有撥打電話聯繫,由於沒有人接聽,加上已經出動機具到現場,為避免行政資源浪費,故直接拆除現場所有招牌」。
邱男後續要求市府應賠償誤拆的招牌,皆未獲得回應,向台中市議員江肇國陳情。
江肇國表示,市府建置「服務e櫃台」,本意是為了便民,卻因行政疏失與錯誤造成擾民,他要求都發局應負責後續賠償事宜,並檢討局內廣告物拆除SOP,以免造成更多民怨。
台中市政府都發局表示,民眾申請廢棄廣告物免費拆除,並貼上廣告物照片4面及聯絡電話,拆除當日發現實際上僅剩3面廣告物,因連絡不上申請人到場,經了解,3面廣告物均未依規定申請設置許可,申請人未特別註記拆除那面,因此依法逕予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