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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表態 反對蘭嶼低階核廢料運回

中央社/ 2016.07.15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5日電)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會中堅決反對「絕不容許蘭嶼低階核廢料運回新北市境內貯存」。

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於今天召開105年第2次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主持,台電公司則由副總經理蔡富豐率隊出席。台電公司針對「蘭嶼低階核廢料運回核一、二廠」提出臨時動議。

侯友宜對此表示,蘭嶼貯存場已啟用超過30多年,台電承諾在2002年遷出,土地租約也在2011年到期,但是最終處置場址遲遲無法確定,承諾不斷跳票,目前10萬餘桶低階核廢料才會繼續儲存在蘭嶼,台電公司不但未積極辦理最終處置場址作業,反提出這樣的方案,是將蘭嶼低階核廢料的風險轉移到天然災害更多、人口更加密集的新北市,新北市政府及市民們都無法接受。

對於低階核廢料長期存放蘭嶼情形,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最終處置設施的選址,台電與中央政府應儘速依相關規定積極協調進行處置作業,確定最終處置場址,方能徹底解決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問題。另外,對於目前存放於蘭嶼的核廢料,台電公司也應善盡良好管理,避免對當地環境造成影響。

今天會中也針對乾貯設施密封鋼筒外運作業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建請台電公司妥善規劃,確保核廢料外運安全 ; 核能一廠第二期乾貯設施目前應朝室內乾貯方式規劃及注意環境控制與監測; 另外,核能一廠除役計畫應與乾式貯存廠脫勾等。

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再三強調,沒有辦法處理核廢料,就沒有資格使用核電。新北市政府絕不接受蘭嶼的核廢料運回核一、二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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