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對此表示,蘭嶼貯存場已啟用超過30多年,台電承諾在2002年遷出,土地租約也在2011年到期,但是最終處置場址遲遲無法確定,承諾不斷跳票,目前10萬餘桶低階核廢料才會繼續儲存在蘭嶼,台電公司不但未積極辦理最終處置場址作業,反提出這樣的方案,係將蘭嶼低階核廢料的風險轉移到天然災害更多、人口更加密集的新北市,新北市政府及市民們都無法接受。對於低階核廢料長期存放於蘭嶼之情形,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最終處置設施的選址,台電與中央政府應儘速依相關規定積極協調進行處置作業,確定最終處置場址,方能徹底解決我國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問題。另外,對於目前存放於蘭嶼的核廢料,台電公司也應善盡良好管理,避免對當地環境造成影響。
在會議中,也針對乾貯設施密封鋼筒外運作業提出多項建議,請台電公司妥善規劃,確保核廢料外運之安全;核能一廠第二期乾貯設施目前應朝室內乾貯方式規劃及注意環境控制與監測;另外,核能一廠除役計畫應與乾式貯存廠脫勾等。
最後,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再三強調,沒有辦法處理核廢料,就沒有資格使用核電。新北市政府絕不接受蘭嶼的核廢料運回核一、二廠。
訊息來源: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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