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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有天案 警方建議以詐騙罪起訴

中央社/ 2016.07.15 00:00
(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15日專電)首爾市江南警察署今天透露,韓流明星朴有天與4名控方中1名女子發生性關係時承諾支付一定的金錢財物,但警方調查發現他未兌現承諾,因此建議檢方以性交易罪和詐騙罪起訴他。

南韓現行「性交易防止法」規定,當證據確鑿時,買春和賣淫雙方都會受到懲處。

4度被控性侵的朴有天被認定無性侵嫌疑,但警方已掌握朴有天與1名控方以支付金錢財物為代價而發生性關係,事後並未提供代價的相關線索,將案件移交檢方並建議起訴朴有天。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警方在復原該女子已刪除的手機短信時發現,她向友人發送的短信中提到朴有天以支付金錢的方式為代價與她發生性關係。

但這名女性擔心若自己承認性交易,恐將被指控誣告,因此否認有性交易,改為主張被迫與朴有天強制發生性關係。

警方指出,朴有天在接受調查時表示,並未強迫這位女子與他發生性關係,也否認性侵、性交易、詐騙等一切指控。

另外,警方決定只指控第1、第2名控告人涉嫌誣告,警方認定其控告內容不實。目前,首位控方撤回控告後,與朴有天方面存在1億韓元(約新台幣282萬元)交易的線索。警方將進一步調查這筆交易的目的和具體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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