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印製偽鈔 判刑3年4月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4日電)黃姓水電工人為籌措小孩學費,以彩色印表機列印,以及裁切、黏貼防偽線手法,印製偽鈔使用,遭警方查獲送辦。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偽造幣券罪判3年4個月。

判決書指出,黃男患有心臟疾病,明知中央銀行發行的新台幣為國幣,不得偽造,卻因自身身體狀況不佳,難找到工作,並為籌措兒子學費及房租等,印製偽鈔使用。

黃男於民國104年9月間在高雄市住處,利用彩色印表機列印,以及裁切、黏貼防偽線手法,接續偽造面額500元的紙鈔40張和1000元的紙鈔9張。

判決書表示,黃男印製的偽鈔雖然外觀幾可亂真,但比真鈔厚、數字沒有變色的防偽功能、銀色膠帶製成的防偽條稍微觸碰就脫落,他持偽鈔消費被細心老闆察覺有異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合議庭同情黃男處境,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刑,依偽造幣券罪判3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