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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登山未撤離 時力提案最高罰5萬

中央商情網/ 2016.07.12 00:00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16年7月12日電)近年登山活動蓬勃但因風險高,山難救助爭議頻傳。時代力量黨團提案,若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後,進入國家公園登山者,若接獲通知而未撤離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時代力量下午舉行黨團大會會後記者會。立委洪慈庸表示,台灣現有8座國家公園,曾有地方政府研議提出登山安全自治條例,但因為山是互通的,會有管理上的問題,必須由中央制定辦法來管理。

洪慈庸指出,近年重大山域意外包括2011年中山醫學大學應用外語系張姓學生,隻身攀登台灣百岳之一的白姑大山發生意外,張姓父母事後提告政府機關怠於執行勤務,經台北地院判准國賠近267萬元;2015年蘇迪勒颱風期間,夏姓男子一家3口冒險南湖大山,因溪水暴漲受困,經警消和民間團體共動員才順利救援。

洪慈庸表示,為避免搜救人員疲於奔命、浪費國家搜救資源,因此提出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明定登山活動應由領隊帶領,並需辦理登山強制保險,每人緊急救援費用保險最低金額為100萬元,若未投保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當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後,主管機關得禁止進入國家公園範圍內山域,並應通知已進入國家公園範圍內之登山人員撤離;若經通知未撤離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但因即時下撤顯有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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