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晶電併璨圓 強調員工權益不受損

中央商情網/ 2016.07.11 00:00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016年7月11日電)媒體報導LED磊晶廠龍頭晶電(2448)子公司璨圓光電關廠後恐影響員工權益,晶電今表示,璨圓光電今將向員工說明合併事宜,並強調一切依勞基法規定辦理,員工權益不會受損。

晶電、廣鎵光電及璨圓光電於6月23日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進行合併,合併後晶電為存續公司,廣鎵光電及璨圓光電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訂為今年9月29日。

晶電發言人張世賢表示,依照企業併購法,合併基準日30天前須向璨圓光電員工說明未來的工作安排事宜,員工可選擇到晶電其他廠區上班或選擇資遣,一切均依照勞基法規定辦理,員工權益不會受損,也已通報主管機關。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