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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伯特災區交通罰鍰汽燃費 延到明年1月

中央商情網/ 2016.07.10 00:0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016年7月10日電)颱風尼伯特造成部分地區災情嚴重。公路總局今天說,包括災區民眾交通罰鍰、汽燃費及相關監理業務,可延到明年1月辦理。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公布尼伯特風災受災民眾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

公路總局說,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的證明,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下列的監理業務,可展延到民國106年1月7日。

可延後的監理業務包括:「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者」、「車輛定期檢驗」、「職業駕駛執照審驗」。

另風災侵襲,致車輛受損,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105年7月7日;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的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但須在106年1月7日前提出申請。

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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