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殺人的官方數據在2007年超過1300人,2013年約400人,2015年達645人,2016年元月至5月322人。
非政府組織指出,2013至2015年的警匪衝突事件中,里約警察殺人是傷人的5倍。2015年,在里約值勤死亡的警察與被警察殺死的人數比例是1比24.8。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還發現64宗警察包庇非法使用殺傷力量案件的證據,反映出更廣泛的問題:近年來里約警察陳述的不少「衝突」,實際上都是「法外處決」。
幾乎所有64宗案件都被警察陳述為「衝突」,其中至少20宗的驗屍報告顯示死者是近距離中槍;其他案件的證人證詞和其他檢驗指出並未發生衝突。
研究員穆尼奧斯(Cesar Munoz)表示,統計數據顯示,警察陳述的部分衝突根本不存在;不可能雙方衝突,只有1方死傷,另1方全身而退。
非政府組織指出,法外處決也不利警察執法:民眾報警乃基於對警察的信任,若警察一看到嫌犯,不分青紅皂白就開槍殺人,民眾可能不會再報警。
警察誤殺的情況一再發生,也致使警察在執勤外被殺的案件增加,甚至不敢穿制服回家,以免途中被殺。
「人權觀察」指出,里約州政府承諾加強奧運期間的公共安全,但並沒有足夠準備解決警察犯下法外處決嫌犯的問題,成為維護法紀和治安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