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修正草案,已完成法規預告,將依行政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
修正重點包含:因應手機等新型態支付的應用,增訂民眾可以代號與指紋、臉部、虹膜、聲音、掌紋、靜脈、簽名等生物特徵,以電票完成線上交易。
官員說明,未來手機支付工具納入電票後,民眾可透過手機上的指紋等生物特徵,作為身份辨認方式,完成線上交易。
且考量公共運輸POS機有將感應距離拉長,以縮短交易完成時間的需要,以及電票與信用卡POS機進行併機時,信用卡POS機有距離10公分的實務設計,將POS機感應距離由現行的6公分,放寬至10公分。
官員說明,目前信用卡特約商店超過30萬家,信用卡POS機與電票的POS機併機後,可增加電票的特店數量,進而提升電票的使用,擴大電子支付消費占比。
同時,因應新興科技發展與新型態資安攻擊,確保電票安全強度,自106年1月1日起,新發行的電票不應採用低於RSA1024bits金鑰長度進行加密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