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咪!農民販賣農產品要登錄,否則要被重罰300萬?食安7月有多項新制上路,近日網路就流傳「7月1日開始,農民販賣農產品行為是食品業中的販售業,需要作食品業登錄。不然,處3萬至300萬元」的消息,嚇壞不少小農;食藥署強調,一般農民是無需登錄的,請民眾不要輕信網路謠言,別再轉傳。
食藥署表示,一般農民是沒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營業登記或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之攤(舖)位使用人及攤販等5種身分,因此無需登錄。
不過,若是販售食品的食品業者,不管賣的是產品或食品原料,只要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營業登記或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之攤(舖)位使用人及攤販,都必須完成登錄,才能營業。
上述食品業者如果沒有登錄,衛生局可以要求業者在一定期限內完成登錄,如果期限到了還未登錄,食藥署說,便會裁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藥署已設置食品業者登錄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867),並提供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58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