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警方詢問其犯罪手法為第一線詐騙集團成員假冒(中國移動有限公司)機構之客服人員,利用網路電話系統向中國人民詐財,謊稱其電話費未線繳納,若該民眾質疑,即續稱可能該民眾遭他人冒用身份申辦行動電話門號,需向公安機關報案云云,再將來電轉接二線詐騙集團成員佯稱該民眾涉及刑事案件,套問該民眾在金融機構之存款情形,指示該民眾將名下存款轉入指定帳戶內監管,並視情況以筆記電腦製作偽造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凍結令、刑事逮捕令給民眾,藉此騙取中國民眾款項。
犯嫌向警方表示,因現在詐騙集團在國外加強查緝,且被查獲後可能無法遣送回國,所以才將詐騙機房搬回台灣運作,沒想到才剛遷回台灣即被警方查獲,全案訊問後,以刑法詐欺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苗栗地檢署及少年法院偵辦。